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福建省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福建省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闽政〔2026〕26号),提出2027年底前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全域稳定在15微克/立方米以下、主要流域国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保持100%、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达95%以上、美丽系列建成比例约50%,2030年底前碳排放总量实现达峰、美丽中国先行区基本建成。
推荐理由:方案明确2027年底前PM2.5、水质、美丽系列建成比例等目标,福建相关企业和园区可对照任务清单安排。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福建省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闽政〔2026〕26号),提出2027年底前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全域稳定在15微克/立方米以下、主要流域国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保持100%、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达95%以上、美丽系列建成比例约50%,2030年底前碳排放总量实现达峰、美丽中国先行区基本建成。
推荐理由:方案明确2027年底前PM2.5、水质、美丽系列建成比例等目标,福建相关企业和园区可对照任务清单安排。
生态环境部发布《制药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原料药(发酵类、化学合成类、提取类)和制剂类》HJ 1305—2023,为首次发布。标准提出原料药和制剂类制药工业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附录A~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推荐理由:标准首次发布,覆盖原料药和制剂类制药企业废水、废气、固废与噪声四类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生态环境部发布《制革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1304—2023,提出制革工业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该标准为首次发布,附录A和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推荐理由:制革企业可对照该指南的废水、废气、固废和噪声防治可行技术,排查自身工艺环节。
生态环境部发布HJ 1303—2023《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为首次发布。该标准提出了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推荐理由:标准首次发布,覆盖废水、废气、固废和噪声四类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调味品与发酵制品企业可对照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