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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周五
  1. 广东生态环境22

    广东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研究推进绿色发展等工作

    广东省委常委会10月22日召开会议,提出加快绿色发展,以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为牵引,持续推进国土绿化,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会议同时要求建强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枢纽节点韶关数据中心集群,推进算电协同试点,并深化与内蒙古在煤电联营、新型储能、新能源开发利用等领域合作。

10月15日周四
  1. 湖北生态环境49

    湖北省政府部署溶洞天坑山谷污染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10月14日上午,湖北省政府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全省溶洞、天坑、山谷污染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省长李殿勋出席并讲话。会议要求全面深入查找污染问题并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强化科技赋能构建"空天地"一体化监测体系,同时依托溶洞、天坑、山谷资源发展生态旅游、地质研学等文旅业态。

10月14日周三
  1. 广东生态环境62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开征集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问题线索,12月31日截止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问题线索,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征集范围包括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行为,以及排污单位、监测设备厂商与监测机构共同实施或配合实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情形。

10月11日周日
  1. 广东生态环境22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厅务会议 部署大气与水污染防治攻坚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10月10日下午召开厅务会议,指出今年1-9月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但部分指标出现波动、个别城市问题反弹。会议部署统筹推进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治理、紧盯重点风险断面达标攻坚,并要求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打击监测机构弄虚作假专项整治。

9月8日周二
  1.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政策法规86

    中办国办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领导成员等,明确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决策部署不力、突破生态保护红线、对督察指出问题敷衍整改等情形应追责,并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责任人调离、转岗、提拔、离职或退休均须追究。

    推荐理由:办法明确终身追责与移送纪检监察程序,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可对照八类追责情形自查履职风险。

8月25日周二
  1. 生态环境部·政策文件88

    中办国办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领导成员、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领导成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各类开发区及国有企业领导成员参照执行。

    推荐理由:办法明确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成员的追责情形,并实行终身追究制。

5月7日周四
  1. 生态环境部·政策文件88

    中办国办印发《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考核对象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考核每年开展1次,采用百分制评分,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财政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发生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或特别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的省份,年度考核结果不得确定为良好及以上。

    推荐理由:办法明确考核对象为省级党委和政府,每年开展1次,考核结果与干部任免和财政资金分配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