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印发《产业基础能力提升“十五五”规划》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产业基础能力提升“十五五”规划》,提出到2030年产业基础薄弱问题明显缓解,产业基础能力总体进入国际先进行列。规划聚焦提升自主可控能力、增强创新能力、完善产业技术基础体系等7个方面,提出22项重点任务,并明确强化部门协同和央地联动、开展实施情况监测评估等组织实施要求。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产业基础能力提升“十五五”规划》,提出到2030年产业基础薄弱问题明显缓解,产业基础能力总体进入国际先进行列。规划聚焦提升自主可控能力、增强创新能力、完善产业技术基础体系等7个方面,提出22项重点任务,并明确强化部门协同和央地联动、开展实施情况监测评估等组织实施要求。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10月15—17日在河北唐山举办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培训班,面向省级工信主管部门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等。培训解读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领域最新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参训人员赴三友集团、首钢京唐等企业实地调研。培训期间还召开工作交流会,围绕各地区、各行业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现状、问题及举措建议进行讨论。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公示2026年度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无废园区”“无废企业”方向),征集目的是引导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推行无废生产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和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公示期意见反馈截止2026年11月9日,反馈渠道为电话010-68205363、传真010-68205337及邮箱zyzhly@miit.gov.cn。
推荐理由:公示期至2026年11月9日,相关园区和企业可就名单内容向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反馈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轻工纺织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发文字号为工信部联规〔2026〕211号,成文日期2026年9月7日。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相关主管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做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分配管理的通知》(粤环发〔2026〕3号),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专项资金支持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气调节器、微型计算机五类产品,采用以奖代补、因素法分配,回收处理量权重85%、产能运行负荷率权重5%、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权重10%。
推荐理由:广东明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申报条件与分配权重,符合条件企业可在每年2月1日前提交申请。
生态环境部发布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标准 HJ 274—2026,代替 HJ 274—2015,规定了生态工业园区的评价方法、评价指标和数据采集与计算方法。本次修订增加基本要求,将指标分类改为减污降碳、发展质效、创新驱动、生态引领四大类,并区分必选指标和特色指标。
推荐理由:已批准建设和已命名的生态工业园区自2029年1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相关园区可据此安排对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