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规范性文件·· 17 天前精选AI 评分78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分级管理细则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分级管理细则的通知
AI 导读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分级管理细则》,将企业绩效分为A/B/C/D级,自2026年11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企业按厂区对标自评后逐级申报,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原则上应于受理申请后6个月内完成审核,A、B级由省生态环境厅复核并公开。申报日前一年内存在未批先建、超许可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并受处罚的,当年不得申报A级、B级。
推荐理由
广东明确绩效分级申报流程与A、B级6个月审核时限,涉气企业可对照安排自评申报。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规范性文件 · gdee.g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