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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规范性文件78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分级管理细则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分级管理细则》,将企业绩效分为A/B/C/D级,自2026年11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企业按厂区对标自评后逐级申报,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原则上应于受理申请后6个月内完成审核,A、B级由省生态环境厅复核并公开。申报日前一年内存在未批先建、超许可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并受处罚的,当年不得申报A级、B级。

    推荐理由:广东明确绩效分级申报流程与A、B级6个月审核时限,涉气企业可对照安排自评申报。

  1.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规范性文件71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认定标准通告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认定标准的通告》(粤环发〔2026〕2号),将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工程机械、排气烟度超过GB36886-2018Ⅲ类限值的机械以及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的机械认定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通告自2026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各地级以上市可提出更严标准并经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后组织实施。

    推荐理由:通告明确三类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认定情形,2026年5月1日起实施,相关机械使用单位可对照自查。

已经到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