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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周日
  1. 广东生态环境22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厅务会议 部署大气与水污染防治攻坚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10月10日下午召开厅务会议,指出今年1-9月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但部分指标出现波动、个别城市问题反弹。会议部署统筹推进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治理、紧盯重点风险断面达标攻坚,并要求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打击监测机构弄虚作假专项整治。

  2. 中国环境62

    财政部报告:中央财政下达618亿元补助资金保障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财政部10月9日发布2026年上半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上半年中央财政下达补助资金618亿元保障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其中大气污染防治323亿元、支持48个美丽蓝天建设项目,水污染防治253.65亿元、以长江黄河流域为重点,土壤污染防治41.8亿元、以涉重金属污染防治为重点。

10月10日周六
  1. 生态环境部12

    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赴辽宁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10月8日至9日,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赴辽宁省沈阳市、铁岭市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后察看丁香湖保护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企业VOCs综合治理、秸秆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等情况。他要求深入开展排污口排查整治、推进VOCs源头替代和全流程治理、加快东北区域综合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辽宁省政府有关负责同志等参加调研。

  2.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规范性文件78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分级管理细则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分级管理细则》,将企业绩效分为A/B/C/D级,自2026年11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企业按厂区对标自评后逐级申报,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原则上应于受理申请后6个月内完成审核,A、B级由省生态环境厅复核并公开。申报日前一年内存在未批先建、超许可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并受处罚的,当年不得申报A级、B级。

    推荐理由:广东明确绩效分级申报流程与A、B级6个月审核时限,涉气企业可对照安排自评申报。

  3. 广东生态环境65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分级管理细则》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分级管理细则》(粤环发〔2026〕4号),将于2026年11月15日正式实施,有效期5年。细则统一全省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评级规则、动态监管和奖惩激励机制,用于重污染天气差异化精准管控。

    同一新闻,精选展示《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分级管理细则》

3月16日周一
  1.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规范性文件71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认定标准通告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认定标准的通告》(粤环发〔2026〕2号),将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工程机械、排气烟度超过GB36886-2018Ⅲ类限值的机械以及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的机械认定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通告自2026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各地级以上市可提出更严标准并经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后组织实施。

    推荐理由:通告明确三类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认定情形,2026年5月1日起实施,相关机械使用单位可对照自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