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就《农业收获机械用圆模成型带》等22项行业标准报批稿公开征求意见
工信部科技司对《农业收获机械用圆模成型带》等22项行业标准报批稿公开征求意见,含7项化工、8项黑色冶金、3项稀土、4项轻工行业标准。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4日至11月22日,报批稿可在“工业和信息化标准信息服务平台”查阅。
工信部科技司对《农业收获机械用圆模成型带》等22项行业标准报批稿公开征求意见,含7项化工、8项黑色冶金、3项稀土、4项轻工行业标准。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4日至11月22日,报批稿可在“工业和信息化标准信息服务平台”查阅。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对《电子认证业务规则规范》等14项电子行业标准报批稿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4日至11月22日。相关标准由标准化技术组织编制完成,报批稿可在“工业和信息化标准信息服务平台”查阅。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对申请立项的《银冶炼安全生产要求》等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29日。有不同意见的单位可填写《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发送至kjbz@miit.gov.cn反馈。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产业基础能力提升“十五五”规划》,提出到2030年产业基础薄弱问题明显缓解,产业基础能力总体进入国际先进行列。规划聚焦提升自主可控能力、增强创新能力、完善产业技术基础体系等7个方面,提出22项重点任务,并明确强化部门协同和央地联动、开展实施情况监测评估等组织实施要求。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印发《产业基础能力提升“十五五”规划》,文号为工信部联规〔2026〕208号,发文日期为2026年9月1日。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相关主管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推荐理由:八部门联合印发产业基础能力提升五年规划,相关单位可据此对照落实要求。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加快构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碳排放双控工作体系实施方案(2026—2030年)》,从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和园区、工业产品、地方和项目四个方面部署碳排放双控工作。方案提出到2030年制定实施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400项左右,建设国家级零碳工厂和零碳算力设施500个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5年降低17%以上、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25年下降10%以上。
推荐理由:方案明确2030年零碳工厂和零碳算力设施建设数量及单位增加值碳排放降幅,工业企业可对照部署改造。
工业和信息化部就《加快构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碳排放双控工作体系实施方案(2026—2030年)》发布解读,说明其聚焦构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碳排放双控工作体系,提出五方面内容。
推荐理由:工信部以问答形式解读碳排放双控实施方案,明确零碳工厂、碳足迹数据库等任务方向。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工信部企业函〔2026〕350号,开展专精特新赋能中心建设工作,按先试点后推广模式在“十五五”期间建设一批赋能中心。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牵头编制建设方案,经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于12月31日前报工信部,赋能中心聚焦领域原则上不超过2个,筹建周期原则上为1年。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对《钼钨合金丝》等40项推荐性国家标准报批稿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0日至10月26日。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已完成上述标准的编制工作,报批稿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标准信息服务平台”查阅。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10月15—17日在河北唐山举办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培训班,面向省级工信主管部门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等。培训解读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领域最新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参训人员赴三友集团、首钢京唐等企业实地调研。培训期间还召开工作交流会,围绕各地区、各行业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现状、问题及举措建议进行讨论。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公示《钢铁行业 质量大数据分析系统技术要求》等69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征求意见稿),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0日至11月18日。意见可通过“工业和信息化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在“标准立项—立项公示”栏目在线反馈。
截至2026年9月底,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等十类产品共有1502家企业在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中国RoHS)公共服务平台上传合格评定信息21568条,涉及产品34224种。按《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2026年版)》,新增的23类产品将于2027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合格评定制度,目前已有65家企业提前上传252条信息,涉及产品252种。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公示2026年度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拟入选名单,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至10月26日。公示依据《关于开展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6〕343号),异议需在公示期内书面反馈至装备工业一司(智能制造处)。
推荐理由: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0日至10月26日,相关单位可在期内就拟入选名单提出书面异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公示2026年度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无废园区”“无废企业”方向),征集目的是引导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推行无废生产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和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公示期意见反馈截止2026年11月9日,反馈渠道为电话010-68205363、传真010-68205337及邮箱zyzhly@miit.gov.cn。
推荐理由:公示期至2026年11月9日,相关园区和企业可就名单内容向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反馈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公示《工业互联网平台数据安全保护要求》等62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征求意见稿),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7日至11月15日。意见可通过“工业和信息化标准信息服务平台”网站反馈。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对《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4年本)》进行修订,形成2026年本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5日,可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箱提交至电子信息司。
推荐理由:光伏制造企业可在2026年11月15日前就规范条件修订稿反馈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管理办法》,文号为工信厅联节〔2026〕39号,要求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上海市、河南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相关部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办法旨在加强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推荐理由:三部门印发氢能综合应用试点管理办法,十个省区市工信、财政、发改部门需据此组织试点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京津冀、大湾区、东北(含蒙东)—长三角、新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黄河几字弯—中原等5个城市群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试点为期4年。
推荐理由:试点为期4年,中央财政奖励资金与考核评价挂钩,相关城市群需按4张清单推进并防范低水平重复建设。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近日组织重点货车、客车、专用车、挂车及摩托车生产企业开展座谈,通报车辆产品安全形势,部署产品安全隐患排查和监督检查等重点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轻工纺织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发文字号为工信部联规〔2026〕211号,成文日期2026年9月7日。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相关主管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第410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并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同步发布第八十九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和第三十四批《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三份目录均以附件形式发布,依据包括财税〔2018〕74号及2025年第24号、第25号公告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