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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政策法规·· 2026-09-15精选AI 评分74

生态环境部发布《环境空气和废气挥发性有机物便携式气相色谱仪技术要求》等10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关于发布《环境空气和废气挥发性有机物便携式气相色谱仪技术要求》等10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公告

AI 导读

生态环境部批准发布《环境空气和废气挥发性有机物便携式气相色谱仪技术要求》等10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编号为HJ 1483-2026至HJ 1491-2026,自2027年1月1日起实施。

推荐理由

10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自2027年1月1日起实施,涉及VOCs、水质、废气重金属和土壤监测的机构可对照调整方法。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政策法规 · sthjt.fuji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