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政策法规·· 2026-09-15精选AI 评分74
生态环境部发布《环境空气和废气挥发性有机物便携式气相色谱仪技术要求》等10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关于发布《环境空气和废气挥发性有机物便携式气相色谱仪技术要求》等10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公告
AI 导读
生态环境部批准发布《环境空气和废气挥发性有机物便携式气相色谱仪技术要求》等10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编号为HJ 1483-2026至HJ 1491-2026,自2027年1月1日起实施。
推荐理由
10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自2027年1月1日起实施,涉及VOCs、水质、废气重金属和土壤监测的机构可对照调整方法。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政策法规 · sthjt.fuji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