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发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
生态环境部发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代替HJ 25.1-2014。该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制定,用于规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加强建设用地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推荐理由:该导则替代2014版,明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规范依据,相关调查与修复单位可对照执行。
生态环境部发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代替HJ 25.1-2014。该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制定,用于规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加强建设用地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推荐理由:该导则替代2014版,明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规范依据,相关调查与修复单位可对照执行。
生态环境部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996.1—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农副食品加工工业—制糖工业》,规定了制糖工业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的程序、内容、核算方法及要求。该标准为首次发布,附录A~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用于指导和规范制糖工业污染源源强核算工作。
生态环境部发布《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淀粉工业》HJ 996.2—2018,规定了淀粉工业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的程序、内容、核算方法及要求。该标准为首次发布,附录A~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用于指导和规范淀粉工业污染源源强核算工作。
推荐理由:淀粉工业污染源源强核算有了统一方法,环评与排污许可相关核算可对照执行。
生态环境部发布HJ944-2018《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试行)》,规定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的记录形式、内容、频次和保存要求,以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的分类、编制流程、内容和报告周期等原则要求。标准附录A至附录G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推荐理由:原文明确标准适用于排污单位台账记录与执行报告编制,相关企业可据此对照记录频次和报告周期要求。
生态环境部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用于指导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该标准依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及国办发〔2016〕81号文、《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48号)制定,旨在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推荐理由:该标准为排污单位申请与核发排污许可证提供统一技术规范,明确制定依据和适用范围。
GB/T 15190–2014《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发布,代替GB/T 15190-94,用于指导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配合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标准规定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原则和方法,1994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推荐理由:该标准规定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原则和方法,用于指导划分工作并配合GB 3096执行。
生态环境部发布《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代替《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90),两项旧标准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同时废止。
推荐理由:标准明确适用于周围有噪声敏感建筑物的施工场界排放管理,替代两项1990年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