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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周日
  1. 中国环境62

    财政部报告:中央财政下达618亿元补助资金保障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财政部10月9日发布2026年上半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上半年中央财政下达补助资金618亿元保障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其中大气污染防治323亿元、支持48个美丽蓝天建设项目,水污染防治253.65亿元、以长江黄河流域为重点,土壤污染防治41.8亿元、以涉重金属污染防治为重点。

  2. 福建生态环境15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6年第三季度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安全形势分析暨年度收官重点工作推进会

    10月10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在福州召开2026年第三季度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安全形势分析暨年度收官重点工作推进会,厅长徐威主持并讲话。会议通报前三季度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分析研判生态环境安全形势,复盘近期重点突发环境事件,并围绕目标引领、示范带动、问题导向、安全保障、党建引领五方面部署年度收官重点工作。

  3. 生态环境部12

    生态环境部一周要闻(10.4—10.10)

    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10月8日至9日赴辽宁省沈阳市、铁岭市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10月9日,生态环境部在重庆召开《美丽中国建设“十五五”规划》实施推进会暨生态环境综合业务工作会议,部长黄润秋出席并讲话。同日,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在京开展季度核安全形势分析活动,副部长、国家核安全局局长董保同出席并讲话。

10月10日周六
  1. 生态环境部12

    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赴辽宁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10月8日至9日,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赴辽宁省沈阳市、铁岭市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后察看丁香湖保护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企业VOCs综合治理、秸秆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等情况。他要求深入开展排污口排查整治、推进VOCs源头替代和全流程治理、加快东北区域综合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辽宁省政府有关负责同志等参加调研。

  2. 福建生态环境50

    生态环境部召开《美丽中国建设“十五五”规划》实施推进会暨生态环境综合业务工作会议

    10月9日,生态环境部在重庆召开《美丽中国建设“十五五”规划》实施推进会暨生态环境综合业务工作会议,部长黄润秋出席并讲话。会议部署了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面实施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健全美丽中国建设保障体系等六方面任务,并要求以《规划》实施为牵引提升生态环境综合业务水平。上海、浙江、福建、江西、重庆、甘肃等地生态环境厅(局)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

  3. 生态环境部22

    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开展季度核安全形势分析活动

    2026年10月9日,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在京组织开展季度核安全形势分析活动,副部长、国家核安全局局长董保同出席并讲话。第三季度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状况总体稳定,会议要求适应核电建设和投运双高峰形势,加强运行机组特别是新投运机组安全管理,并应对南方海洋生物暴发、北方低温冰冻等季节性风险。中核战略规划研究总院、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及地区监督站分别介绍国际核安全动态与监管形势。

  4.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规范性文件78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分级管理细则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分级管理细则》,将企业绩效分为A/B/C/D级,自2026年11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企业按厂区对标自评后逐级申报,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原则上应于受理申请后6个月内完成审核,A、B级由省生态环境厅复核并公开。申报日前一年内存在未批先建、超许可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并受处罚的,当年不得申报A级、B级。

    推荐理由:广东明确绩效分级申报流程与A、B级6个月审核时限,涉气企业可对照安排自评申报。

  5. 生态环境部·政策文件77

    生态环境部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造林碳汇(CCER—14—001—V02)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与国家林草局办公室发布修订后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造林碳汇(CCER—14—001—V02)》,自印发之日起30天后正式施行。新方法学要求造林项目产权清晰,项目减排量属于林木所有权人,业主非所有权人时须提供减排量转让协议,并取得项目寿命期内不皆伐的承诺证明。施行前按原方法学(CCER—14—001—01)注册登记的造林碳汇项目继续适用原方法学。

    推荐理由:造林碳汇方法学修订版明确了减排量权属与不皆伐承诺要求,相关项目业主可据此调整申报材料。

  6. 生态环境部·政策文件72

    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红树林营造(CCER—14—002—V02)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修订后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红树林营造(CCER—14—002—V02)》,自印发之日起30天后正式施行。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多个红树林营造、滨海盐沼植被修复、海草床植被修复项目可合并为一个自愿减排项目提交登记申请,并分别核算减排量。施行前按V01方法学注册登记的项目继续适用原方法学。

    推荐理由:红树林营造方法学修订版发布,明确施行时间与新旧项目适用衔接,相关项目业主可据此安排登记申请。

  7. 生态环境部·政策文件62

    国务院修订《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

    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该条例2014年2月16日以国务院令第647号公布,根据2026年8月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推荐理由:条例修订后明确南水北调沿线总量控制、排污口禁止与环评限批情形,沿线建设项目和排污单位可对照排查。

  8. 生态环境部·政策文件70

    国务院修订《地下水管理条例》,2026年8月8日起施行修订内容

    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地下水管理条例》,根据2026年8月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条例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与水位控制指标、禁止和限制开采区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等制度,并明确未安装计量设施、未按规定封井回填等行为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利用废弃矿坑等贮存危险废物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推荐理由:条例明确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和多项罚款额度,取用水单位可对照安排合规自查。

  9. 生态环境部·政策文件85

    《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公布: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公布《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国务院令第820号,经2026年8月8日修订),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公共监测和企事业单位自行监测。条例要求自行监测制定监测方案、主要点位安装视频监控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原始监测记录至少保存5年。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企事业单位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技术服务机构情节严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并可禁止从事监测服务。

    推荐理由:条例明确自行监测、自动监测联网与数据保存5年等义务,并给出2万元至200万元罚款区间,相关企事业单位可对照自查。

  10. 生态环境部·政策文件62

    国务院修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该条例2013年10月2日以国务院令第641号公布,根据2026年8月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要求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应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并规定未取得许可证排污可处50万元以下罚款、不按许可证要求排污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等法律责任。

    推荐理由:条例修订后明确排水户申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条件与罚则,相关排水户可对照自查。

  11. 生态环境部·政策文件85

    国务院修订《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条例规定重点排放单位须制定并执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质量控制方案、编制年度排放报告并足额清缴配额,未按期足额清缴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限期内未完成的按清缴时限前1个月市场交易平均成交价格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推荐理由:条例修订后明确重点排放单位数据报送、核查与配额清缴义务及对应罚则,纳入碳市场的企业可据此对照合规要求。

  12. 生态环境部·政策文件70

    《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完成第三次修订并公布

    国务院公布第三次修订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销售、使用和进出口实行总量控制和配额管理。生产、使用单位应于每年10月31日前书面申请下一年度配额,主管部门于12月20日前完成审查并核发许可证;进出口审批单有效期最长为90日,不得超期或跨年度使用。条例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推荐理由:条例明确生产使用配额申请截止每年10月31日、进出口审批单最长90日,涉消耗臭氧层物质企业可据此安排申报。

  13. 浙江生态环境60

    生态环境部召开《美丽中国建设“十五五”规划》实施推进会暨生态环境综合业务工作会议

    10月9日,生态环境部在重庆召开《美丽中国建设“十五五”规划》实施推进会暨生态环境综合业务工作会议,部长黄润秋出席并讲话。会议围绕《规划》落地提出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施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健全保障体系等六方面任务,并就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提出强化示范引领、责任担当、任务落实等要求。

  14. 浙江生态环境78

    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提出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为核心标志,推动技术革命性突破和产业深度转型升级。意见在绿色发展方面要求建设一批零碳工厂和园区,全面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和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

    同一新闻,精选展示《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

  15. 广东生态环境65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分级管理细则》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分级管理细则》(粤环发〔2026〕4号),将于2026年11月15日正式实施,有效期5年。细则统一全省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评级规则、动态监管和奖惩激励机制,用于重污染天气差异化精准管控。

    同一新闻,精选展示《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分级管理细则》

  16. 生态环境部·政策文件27

    国家核安全局向湖南核工业宏华机械有限公司颁发放射性废物处理许可证

    国家核安全局向湖南核工业宏华机械有限公司颁发《放射性废物处理许可证》(国环放废处理证[第003号]),国核安发〔2026〕187号,原国核安发〔2025〕24号所附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许可证作废。该公司拟利用有色金属熔炼去污厂房和废金属分解切割厂房开展天然放射性核素污染金属处理,须按许可证规定的种类、范围和规模开展活动。

  17. 生态环境部·政策文件22

    生态环境部批复渤中34油田群16口调整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生态环境部批复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渤中34油田群16口调整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原则同意其总体结论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拟在BZ34—2 EW等5座平台实施16口调整井,含老井侧钻、新钻及压裂作业。批复要求落实污染防治、井控与溢油应急措施,非油层段水基钻井液和钻屑在蓝点马鲛等产卵盛期(5月中旬至6月底)降低排放速率。

  18. 生态环境部·政策文件23

    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山东海阳核电厂3、4号机组装换料大纲(1版)》

    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山东海阳核电厂3、4号机组装换料大纲(1版)》,以国核安发〔2026〕184号文印发,要求山东核电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该大纲,确保3、4号机组运行安全。该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作出,文件社会公开,并抄送生态环境部华北、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及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19. 生态环境部·政策文件22

    国家核安全局批准辽宁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运行阶段质量保证大纲(B0版)

    国家核安全局批准《辽宁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质量保证大纲(运行阶段)(B0版)》,文号为国核安发〔2026〕185号。该局对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完成技术审评,认为该大纲可以接受,并要求公司严格遵守,确保机组运行安全。

10月9日周五
  1. 生态环境部·公示公告12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6年9月23日作出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

    生态环境部对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公告期为2026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认为该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生态环境部提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 生态环境部·公示公告23

    生态环境部拟审查长江上游羊石盘至上白沙水道航道整治工程等2项环评文件

    生态环境部拟对长江上游羊石盘至上白沙水道航道整治工程、新建京港高铁阜阳至黄冈段2项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公示。航道整治工程全长45公里,整治后航道尺度为3.5米×60米×800米,总投资4.61亿元,其中环保投资6173万元;阜黄高铁正线全长317.57公里,设计速度350公里/小时,总投资499.5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7.95亿元。两项目建设单位均已依法依规开展公众参与。

9月22日周二
  1. 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文件44

    三部门关于印发《轻工纺织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轻工纺织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发文字号为工信部联规〔2026〕211号,成文日期2026年9月7日。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相关主管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9月18日周五
  1. 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文件43

    工信部公告第410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及第八十九批车船税减免、第三十四批车辆购置税减免新能源车型目录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第410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并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同步发布第八十九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和第三十四批《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三份目录均以附件形式发布,依据包括财税〔2018〕74号及2025年第24号、第25号公告等文件。

9月14日周一
  1.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公示公告82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福建省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福建省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闽政〔2026〕26号),提出2027年底前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全域稳定在15微克/立方米以下、主要流域国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保持100%、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达95%以上、美丽系列建成比例约50%,2030年底前碳排放总量实现达峰、美丽中国先行区基本建成。

    推荐理由:方案明确2027年底前PM2.5、水质、美丽系列建成比例等目标,福建相关企业和园区可对照任务清单安排。

9月8日周二
  1.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政策法规86

    中办国办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领导成员等,明确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决策部署不力、突破生态保护红线、对督察指出问题敷衍整改等情形应追责,并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责任人调离、转岗、提拔、离职或退休均须追究。

    推荐理由:办法明确终身追责与移送纪检监察程序,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可对照八类追责情形自查履职风险。

8月25日周二
  1. 生态环境部·政策文件88

    中办国办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领导成员、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领导成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各类开发区及国有企业领导成员参照执行。

    推荐理由:办法明确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成员的追责情形,并实行终身追究制。

8月14日周五
  1.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政策法规32

    中共中央 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九个五年规划(2026-2030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九个五年规划(2026-2030年)》,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规划提出到2030年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能力水平和公民法治素养持续提升,并部署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深入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实施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等重点任务。

7月30日周四
  1. 生态环境部·政策文件53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九个五年规划(2026-2030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九个五年规划(2026-2030年)》,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规划提出到2030年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能力水平和公民法治素养持续提升,并明确深入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美丽中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生态环境法典,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

7月17日周五
  1.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政策法规83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的意见》,提出到2030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到2035年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全面建立。意见围绕摸清资产家底、健全产权制度、强化整体保护、促进高效配置、完善监督考核等方面作出部署,包括定期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全面推进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市场制度和规则等。

    推荐理由:意见明确2030年、2035年两阶段目标,并部署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确权登记与配置等制度安排。

7月14日周二
  1. 生态环境部·政策文件84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的意见》,提出到2030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到2035年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全面建立。意见围绕摸清资产家底、健全产权制度、强化整体保护、促进高效配置、完善监督考核等方面作出部署,要求自然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实施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推荐理由:意见明确2030年、2035年两阶段目标,涉及自然资源资产产权、配置与监督考核,相关主体可对照部署。

7月6日周一
  1.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规范性文件62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财政厅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分配管理通知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做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分配管理的通知》(粤环发〔2026〕3号),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专项资金支持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气调节器、微型计算机五类产品,采用以奖代补、因素法分配,回收处理量权重85%、产能运行负荷率权重5%、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权重10%。

    推荐理由:广东明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申报条件与分配权重,符合条件企业可在每年2月1日前提交申请。

5月7日周四
  1. 生态环境部·政策文件88

    中办国办印发《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考核对象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考核每年开展1次,采用百分制评分,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财政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发生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或特别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的省份,年度考核结果不得确定为良好及以上。

    推荐理由:办法明确考核对象为省级党委和政府,每年开展1次,考核结果与干部任免和财政资金分配挂钩。

4月23日周四
  1. 生态环境部·政策文件87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自2026年度起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评价考核。

    推荐理由:办法自2026年度起对各省党委和政府开展年度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选拔任用挂钩。

3月16日周一
  1.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规范性文件71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认定标准通告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认定标准的通告》(粤环发〔2026〕2号),将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工程机械、排气烟度超过GB36886-2018Ⅲ类限值的机械以及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的机械认定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通告自2026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各地级以上市可提出更严标准并经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后组织实施。

    推荐理由:通告明确三类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认定情形,2026年5月1日起实施,相关机械使用单位可对照自查。